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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浏览次数:

呼院字〔2017360

 

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的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利用网络课程突破学习时间、空间、方式限制的优势,进一步丰富课程教学资源,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能更多更新鲜地习得知识,推动和规范优质线上课程进学校、进课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说明

1.线上课程是指经教务处组织认定,供学生选修的在线课程,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目前特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部分校选修课程。

2.课程选修前,教务处面向学生公布线上课程所在的网络教学平台(或课程链接)及课程简介、线上课程学习要求、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答疑时间安排等信息。

3.线上课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同时,教务处将按期检查学习成效及教学进度。

二、修读要求

1.教务处下达线上课程的通知,学生根据通知,在指定时间进入课程链接,按课程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修读。

2.学生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修读,完成全部教学活动,并参加课程线上及线下的考核。线上线下的考核缺一不可。

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完成线上课程的修读后,在通识平台里计入该课程相应的学分。指导线上课程的教师结合所带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期末考核成绩在课外必修平台里,该课程的实践课程计相应的学分。

4.线上课程学习方式实行线上学习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线上学习由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自主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视频学习、练习与讨论等;线下教学由指导教师主导,主要以师生见面课形式开展小组竞赛、辅导答疑或针对课程中的热点话题和重难点问题展开线下专题讨论的方式进行。

三、教学要求

1.线上课程设主讲教师和指导教师。主讲教师为该课程网上授课教师,指导教师由校内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的确定,经个人申报、教务处审核后,由教务处录入教务系统。

3.指导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原则上指导教师应从事与该课程所属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包括:

1)熟悉课程内容,做好备课工作。

2)开展教学设计,并根据教学设计组织教学。

3)发布话题和活动,协调学习者的讨论,及时答疑和回复,监控学习状态。

4)通过辅导课组织集中教学;辅导课规模一般不超过100/班或者按自然班分班组织教学。校选修课辅导课学时不少于2学时/学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线上课程线下辅导课学时不少3学时/学分。

5)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并负责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6)课程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1份课程总结报告。

四、教学管理

1.线上课程在开课前,由教务处发布正式开课通知,明确课程指导教师、首次辅导课时间、地点等信息。

2.线上课程在正式开课后1周内,须安排不少于1学时的首次辅导课。教师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课程介绍,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告知学生课程考核方式,并建立与学生线上线下常规联系机制。

3.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设置固定教室。若使用教室,由指导教师提前向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课程正式开课前,指导教师应向教务处提交辅导课方案。方案应根据课程教学需要,不受统一格式规范限制。

5.辅导课纳入教学督导范畴。

6.学生课程成绩提交、录入、审核等按常规课程进行管理。

五、课程考核

线上课程由指导教师确定考核方式。线上课程综合成绩原则上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的判断标准、依据及其占综合成绩的比例,由指导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自行确定,并在首次见面课时告知学生。

六、教学工作量

线下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课程总学时的40%计入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非教师系列的指导教师按2元/生计工作津贴。

七、本办法自20179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学院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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