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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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浏览次数:

呼院字〔2017344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探索现代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规范学校混合式课程的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探索慕课建设和翻转课堂等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鼓励优秀教学资源数字化、视频化、互联网化,强化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建设任务

(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要在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效果三个方面实现改革和突破,充分利用互联网支持下的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新技术,建设校本慕课资源,鼓励翻转课堂等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

(二)通过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教师的课程设计和教学引导能力,推动网络的形成性考核和纸介的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并加强基于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学生学习分析研究。

(三)混合式课程采取立项制建设管理。各专业应积极发动教师、努力创造条件,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和相应的教学模式改革,不断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广教育新技术。

三、建设要求

(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应改变知识传授的传统模式,采用课前视频学习与课堂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建设相应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学PPT、微课、知识点化的教学视频,并采用慕课、微课等适合在线式或碎片化学习的形式制作,避免使用单一、传统的课堂实录视频。教学视频可以是自行录制的,也可以是学校认可的第三方慕课平台上的视频资源,但不应存在版权问题。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应充分利用我校现有的网络综合教学平台。混合式教学课程可结合探究式、项目式和合作式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四)混合式教学课程要求学生课外学习时间与课堂教学时间比例不低于21,课堂讨论时间一般要求占课堂教学总学时的50%以上。

(五)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单独确定教学大纲中的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兼顾过程和结果,课程平时成绩比例不低于50%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的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开设的本科课程,课程内容适合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改革有一定基础。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团队教学水平高。每位教师最多可主持1门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项目。

(二)鼓励各类精品课程、优秀课程、优秀网络课程等建设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学生评教好的课程优先立项。

(三)学校鼓励高水平教授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技能大奖赛获得者申报立项。

(四)学校混合式教学课程每年组织立项一次,立项后建设期为两年,期满后验收,验收合格授予“呼伦贝尔学院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称号。各学院可自行组织院级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

五、检查验收

(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期为两年,经过两轮授课后可以申请验收。逾期不完成的予以撤项,特殊原因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验收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建设的课程资源(含教学大纲、课程设计、课程教案、考核方案等)、完善的课程视频或视频链接(覆盖课程大纲80%以上的知识点)、网络综合教学平台课程网站、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等。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围绕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评课程建设成效。

1.教学评价:根据学生反馈表、专家评价和学院意见等方面综合评价教学效果。

2.受益分析:通过主讲教师汇总的学生学习成果,以及学生评教、课堂教学情况调查表等综合反映学生受益程度。

3.教学特色:借助数字学习网络平台教学记录、教师课程总结和教学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评价课程的建设特色。

4.教学研究:通过数字学习网络平台课程建设、课程研讨报告、教学研究论文等形式来评价教学研究情况。

(四)混合式教学课程验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的意见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保障机制与激励措施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参与的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评审、指导和验收。

(二)学校每门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项目资助3000元,项目经费分期下拨,首批拨付50%,通过验收检查后再拨付余下50%的建设经费。

(三)鼓励在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基础上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

(四)学校鼓励混合式教学课程负责人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在各类课程进修计划中对混合式教学课程负责人予以优先考虑。

(五)鼓励优秀的混合式教学课程资源对社会开放,加入公共慕课平台,或提供校际共享。

(六)混合式教学课程在立项期间,教师教学工作量按培养方案中该课程学时数的1.5倍计算(不再考虑其它系数)。

七、本办法自20179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呼伦贝尔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验收评审指标及标准

 

 

 

                                                    呼伦贝尔学院

20171229  

 

 


附件

呼伦贝尔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验收评审指标及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教学改革思路

10分)

教学理念先进,教改思路清晰新颖,教改方案科学合理,采用课前视频学习与课堂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变知识传授的传统模式。

10

教学方法创新

40分)

组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设计合理、有效,并达到50%的教学课时。

10

结合探究式、项目式和合作式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10

全程使用呼伦贝尔学院网络综合教学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学习社区辅助教学。

10

基于网络的形成性考核和基于纸介的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成绩比例不低于50%

10

教学改革成效

30分)

学生对混合式教学的参与度与认可度高。

10

教学方法改革取得明显进步,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10

积极参加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教学研究成果丰富。

10

教学资源建设

20分)

能提供符合学情和课程目标的课前线上学习视。频及相关资源,便于教学团队资源共享。

10

教学视频知识点化,并采用微课等适合在线式或碎片化学习的形式制作(或采用学校认可的第三方平台资源)。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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