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院字〔2017〕351号
一、考生应提前15分钟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得离开考场。
二、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学生证和校园一卡通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准入场。入场后保持安静,按指定位置入座(标准考场按7788排列,或横成行、竖成列整齐排列),并将证件放在桌面的左上方,以便核对。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更不能发微信、微博等与考试相关网络信息。除考试规定使用的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和普通计算器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笔记、作业本、书包等非考试物品一律按要求暂放到指定地点。考生不许私自相互借用任何考试用具。
四、考生应认真听主考教师讲解有关考试要求,服从考试安排。
五、考生只能使用考试专用答题纸和草稿纸并在其上签名。考试结束后,需将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稿纸一并上交。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教师指挥,保持肃静。考试中,凡采用相互说话、偷看抄袭他人试卷、夹带或传递资料、交换试卷、互对答案和代考等任何不正当、不公正和不诚实手段进行考试,均属考试作弊。对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监考人员应当场收回试卷,没收作弊材料(或工具),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将作弊时间、情节等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上,并责成作弊考生签字确认。
七、考试若遇问题,必须举手向监考教师示意,除试卷印刷问题,教师不回答任何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意离场,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场,应得到主考同意,并有监考人员陪同方可离场。未交卷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稿纸放在桌子上由监考教师收取,考生应原地不动。此时,凡不停止答题或抄袭他人试卷及核对答案者均视为作弊行为。
十、考生应在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有序退场。
十一、考试进行中,凡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议论,以免影响他人正常考试。
呼伦贝尔学院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