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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浏览次数:

呼院字〔2017226

优良教风是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的重要体现,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规范教学行为,严肃教学纪律,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弘扬优良教风,将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

1.加强教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教风是大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学校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原则的综合体现,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思想、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建设优良教风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为培养合格的社会经济发展所需人才提供保障,是把我校建设成为应用型示范院校的必要条件。

2.加强教风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增强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全体教师立足本职岗位,潜心教书育人,做爱岗敬业的楷模。提高全体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热情,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学与科研互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坚持固本革新,大力推进教风建设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坚持“师德为先”。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探索并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4.坚持“教学为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是教授、副教授聘任(聘用)的基本条件。抓好新教师上好“过关课”、助教上好“提高课”、讲师上好“优秀课”、教授上好“示范课”。

5.重视青年教师培养。新任教师上讲台前,应经过“培训关”、“助教关”和“试讲关”,并配备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进行传帮带。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在一学期内只能开设一门新课。每年选派部分青年教师赴外进行访学、进修、顶岗实习。

6.完善教学责任制。各学院应以课程(群)为单位建立健全教研机制,聘任高水平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明确课程负责人在课程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7.推进教研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深入研讨课程建设、教学内容的优化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坚持试讲、说课、集体备课、教学法研究等制度;充分利用学校标准化考场和多媒体网络教学平台,定期开展教学示范、观摩、交流、研讨;应用型专业教师参加实践教学培训等教研活动;实施“名师示范工程”,开展“教学名师”示范性教学。

(二)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8.严格落实教学有关制度。全体教师要认真执行《呼伦贝尔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呼伦贝尔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呼伦贝尔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9.加强课堂管理,提高课堂驾驭能力。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拟定教学方案,精心做好教学准备。严格执行教学作息时间,创设和谐平等的课堂气氛,做到不随意调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把课堂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10.强化课外辅导工作。严格学生课业要求,认真检查和批改作业,为学生答疑解惑,引导学生全面掌握教学内容。加强毕业论文指导。防止学生出现论文抄袭、论文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提高论文写作质量。

11.优化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广泛采用平时(期中)测验、大作业、上机操作、实验、课程论文(综述)、基于问题(项目)学习等多种评价形式,并作为平时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逐步提高形成性评价在总体评价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课程的终结性评价,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客观性试题,增加主观性试题,鼓励教师采用半开卷、上机操作、课程论文(综述)、面试等方式改革专业课程考试(核)方法,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并在试题总量中占一定比例。在学业评价过程中,要规范考核标准,严格平时成绩评定,强化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能力考核,突出学生在实践应用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2.规范考试程序。要杜绝考前突击划定复习范围和复习重点,以及泄露考试内容等现象。监考教师要认真监考,对学生考试违规行为果断处理并及时上报,塑造良好考风。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3.转变教学方式。以教学方法改革为突破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实践。继承和发扬传统优秀的教学方式方法,根据学生的学习方式和认知规律,从强调教师如何“教”到注重引导学生如何“学”转变,从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鼓励教师基于问题的教学、基于项目的教学、基于案例的教学,引导学生从继承性学习走向探究发现性学习,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4.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开展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试点,提升小班、小组教学比重。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推进信息化技术革命背景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学习”与MooC等教学方式方法的探索与实践;注重学生的团队学习、团队研究和团队协作;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建立健全国家、学校和各学院三级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学生创新团队和基地建设,搭建和拓宽学生科技创新和国际交流平台,大幅度提高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和国际交流的比例;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根据各学院自身实际,实施学业导师、项目导师、导师组等多样化的导师制,明确导师职责,逐步扩大导师制的覆盖面。

15.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坚持齐抓共管,不断完善教风建设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教风建设的领导

16.学校主要领导和学院党政一把手作为教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教风建设工作。教务处是学校教风建设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教风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检查监督。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教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各学院是教风建设的主体,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改进教风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制定体现本单位特点的教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和落实教风建设目标责任制

17.将教风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将教风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学院教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三)建立校、院两级教风联席会议机制

18.校级联席会议由分管教学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原则上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召开。学院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学院教科办主任、辅导员以及任课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通过校院两级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构建校院协同、部门联动、师生相促的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监控体系

19.形成党政领导研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专题性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综合性会议;各学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

20.继续推行“三段式常规教学检查”。开学初主要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对资源使用、教师教材教室、课堂纪律、后勤保障等重点检查;期中要组织师生座谈会、查阅教学档案、开展专业满意度调查以及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活动;期末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开展学生终结性评教活动。

21.巩固三项制度。加强“领导听课周”、“教学工作报告”和“随机性教风学风抽查”三项制度。每学期至少对学生的出勤率、课堂纪律、课堂教学秩序进行随机性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当天通报各学院。

22.落实教学反馈。实施“学生、各学院督导组、校级督导组”三级评教制度,开展教师教学综合测评,推动教风建设;抓好教学督导员和教学信息员两支队伍建设。开展常规性教学督查工作,及时反馈课堂情况。畅通学生方面的教学信息反馈渠道,聘请学生担任教学信息员,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反映学生学习动态和有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创新学生信息员队伍教学咨询机制,设立学生教学咨询委员会,建立教学需求和教学效果互动反馈机制。

(五)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23.进一步完善教学激励机制。表彰在本科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积极开展“青年教师技能大赛”、各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我最喜欢的好老师”等评比活动。除学校设置的综合奖项外,鼓励各学院开展各类单项奖评比活动,激励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对于学生评教成绩居前30%的教师在教学评优评先中应优先推荐。

24.进一步完善教学约束机制。对学生评教成绩靠后5%的教师,学院要进一步核实,确实存在教学质量问题的,应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帮扶或教育,帮扶或教育后仍无法胜任教学工作的,应及时提出予以调整。对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反映比较强烈的教师实行约谈,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按照《呼伦贝尔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营造教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25.要创新教风建设形式。教务处、各学院要通过定期开展教学观摩、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改革研讨会、师生座谈会、新老生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动教风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校报、校内LED大屏幕、广播、微信、校宣传专栏等媒介要大力宣传在教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为师生创造便利、舒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营造有利于建设、维护和保持良好教风的校园氛围。

四、本规定自20179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学院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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