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工作。12月6日下午,学校在逸夫楼319会议室召开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办法专题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玉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尹立军,教务处、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尹立军主持。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李国强解读了《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简要汇报了我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的出台思路、遵循原则、工作目标、具体举措和评估指标体系与计分办法等内容。
校长张玉柱强调,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是学校综合办学实力的集中体现,开展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是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他指出,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坚持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产教融合、分类建设等工作原则,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刻理解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对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着眼现状,立足长远,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和重点发展方向,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三要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各二级学院在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前,必须要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调研论证既要向内看,是看自身的实际情况,也要向外看,是看教育部、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看兄弟院校的调整优化情况,看行业的需求情况;四是周密部署、协同推进,紧紧围绕改革总体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协同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副校长尹立军指出,开展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办法编制工作,要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把握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合理调控专业数量;要科学论证,细化落实,强化协同联动,教务处、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以及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协调联动,合力推动此项工作。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师资队伍建设与资源配置、本科专业建设提质增效、就业对口率、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反馈意见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下一步,教务处将同各部门继续推进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完善我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长效机制,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逐步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