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11月3日,我校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了教育部办公厅《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培训暨实验(实训)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会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学院根据此通知要求,分别进行了深入学习,对消防重大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作专题培训,第二阶段结合此次培训学习,安排部署各学院实验(实训)室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本次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再学习,是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再推进,是对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风险辨识能力的再提升。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在学校消防、防灾减灾、建筑安全等方面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仍然存在,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醒,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此次培训重大事故隐患,重在治理,核心是溯源。各二级学院需根据此次培训,梳理出各自的问题并进行整改。我们要切实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主体责任、分级监管、指引内容、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监督制约“六明确”,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全力做好我校实验(实训)室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